參加辦法
(一)報名資格:
1.臺北縣社區系統保母。
2.最近一年無獲選優質保母者。
(二)報名方式:
1.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98年2月20日止。
2.經社區保母系統輔導單位推薦,或有意參加選拔之保母,請逕向所屬單位報名,索取活動簡章及參選表冊乙份或電子檔。(註:電子檔格式撰寫請自行以A4紙張、單面、左裝訂膠裝成冊。)
3.參選者填妥參選表冊並依規定檢附資料後,於98年2月20日前(以郵戳為憑),送達所屬社區保母系統輔導單位。
4.參選者所交參選表冊及相關附件,無論獲選與否概不退還,故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(三)評選方式:
1.初審:所屬單位針對參選者進行初審,單位於98年2月25日前(以郵戳為憑)提報參選名額,將完整資料送達承辦單位進行複審作業。(註:參選名額請依各單位97年度系統數1:60之比例辦理為原則。)
2.複審:由兒童福利及托育服務相關專家學者組成「優質保母評選委員會」,會同承辦與輔導單位進行優質保母評選實地訪視。
3.決審:臺北縣政府會同優質保母評選委員會召開決審會議,成績以優取勝決選出優質保母至多30位。
4.公告:優質保母得獎名單於98年4月13日公告於社團法人臺北縣保母協會網站www.babyhouse.org.tw,並專函通知輔導單位以轉知得獎人。
5.得獎者接獲通知後,一週內提供得獎感言、心得、照片等交予承辦單位,以利彙編優質保母手冊。
獎勵表揚
1.暫定98年5月3日假臺北縣立板橋體育館公開表揚。
2.獲選者頒發優質保母獎牌(座)乙座及獎品乙份,其績優事蹟編印於優質保母手冊。
活動諮詢
權責單位
承辦單位
社團法人臺北縣保母協會 (02)8951-7829
協辦單位
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(02)2910-5055
臺北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(02)2208-2667
社團法人中華熊媽媽保母公益協進會 (02)2927-7979
社團法人臺北縣婦幼發展協會 (02)3234-6572
指導單位:內政部兒童局 主辦單位:臺北縣政府社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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